关于选拔第5批赴美国贝佛大学短期交流生的通知

录入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2-06-21浏览次数:3353

 

各系:
    根据《雷竞技ray官方网站平台学生出国(境)管理暂行规定》(附件1)及我院与美国贝佛大学的合作协议,学院拟选若干名学生赴该校进行半年海外学习,现将留学信息及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
一、留学信息:
1. 派往院校:美国贝佛大学(Bellevue University
2. 留学项目:短期交流项目(半年非学历教育)
3. 入学时间:2012年9月
4. 面向专业:学院各系09、10级学生
详细信息请参考《美国贝佛大学留学项目简介》(附件2)
 
二、校内初选条件
1. 热爱祖国,拥护社会主义,具有良好的政治和素质,无违法违纪记录,身心健康。
2. 学习成绩优良,综合素质优秀,按照上一学年的学业考试及综合测评排名依次选取;
3. 熟悉并自愿遵守我院《出国(境)管理暂行规定》以及拟前往地区和学校的管理规定,并愿意服从学校的组织安排;
4. 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;能顺利地完成所选修的全外文课程的学习;
5. 身心健康、心理素质良好,具有良好沟通能力、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;
6. 对前往学校有基本了解,有明确的学习方向及个人发展规划;
7. 若学生自动放弃推荐,需上交书面申请。
 
三、申请材料
1.学校初选时需提交的材料
(1)《学生境外学习项目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3,双面打印)
(2)中文简历
(3)英文简历
(4)中文个人陈述(结合项目说明申请理由、个人性格特点、发展规划、学习计划、学习目标等)
(4)历年成绩单(盖有学院教务处公章)
(5)外语水平相关证明一份(如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)
(6)《学生国(境)外学习项目选拔推荐表》(附件4,由学生所在系汇总学生材料后统一出具)
(7) 如需申请资助,需提供相关的《资助申请书》及困难证明材料等
 
2.学校初选通过后需提交的申请材料
(1)合作院校要求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
(2)《学生赴国(境)外交流学习协议书》、《学生声明》、《亲属声明》
(3)签证材料
以上各材料复印件需在获得签证后递交到国际教育部办公室    
 
四、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

序号
内 容
执行单位
时间
1
发布遴选通知和相关院校信息等
国际教育部
6月19日
2
提交初选所需申请材料至各系审核
各系
6月26日
3
初审材料,出具推荐表(附件4),汇总至国际教育部
各系
6月26日
4
复审材料
国际教育部
6月26日
5
组织面试
国际教育部
6月27日
6
公示初选录取名单
国际教育部
6月28日
7
正式启动合作院校申请程序及签证程序
国际教育部
6月28日
 
 
 
 

 
五、咨询方式
联系人:李海涛老师
电话:020-22245452
地点:行政楼302
咨询QQ:2378269032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际教育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2年6月19
时间:Jun 21, 2012 8:26:00 AM   

录入者:张亮